一、政策概述
根据2026年最新政策规定,各级干部因私出国(境)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。本规定旨在加强干部管理,防范廉政风险,同时保障干部合法的因私出国需求。一签签证网为您提供最全面的政策解读和实操指南。
1.1 适用范围
- 各级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
- 国有企业、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
-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
- 其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(人事)部门管理的干部
1.2 基本原则
- 依法依规原则: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
- 分级分类管理:根据干部职级实行差异化管理
- 总量控制原则:严格控制因私出国的频次和天数
- 事前审批制度:所有因私出国必须事先获得批准
二、各级干部出国天数规定详情
| 干部级别 | 年度出国次数限制 | 单次时间限制 | 年度累计天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省部级及以上干部 | 1次 | 7天 | 不超过7天 |
| 厅局级干部 | 2次 | 10天 | 不超过15天 |
| 县处级干部 | 3次 | 15天 | 不超过30天 |
| 乡科级及以下干部 | 3次 | 20天 | 不超过40天 |
特别说明:以上天数包括往返在途时间。对于特殊情况(如直系亲属重大疾病、逝世等),可适当延长出国时间,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程序审批。
2.1 特殊情况处理
- 因直系亲属重大疾病需出国探病的,可申请延长至30天
- 参加子女毕业典礼等重要家庭活动的,可适当放宽天数限制
- 疫情期间或有特殊安全警示的,原则上暂停审批
-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干部,出国审批更加严格
三、申请审批流程
3.1 申请材料准备
- 《干部因私出国(境)申请表》
- 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
- 有效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
- 出国目的证明材料(如邀请函、行程单等)
- 配偶、子女相关情况说明
- 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审查意见
3.2 审批权限划分
- 省部级干部:由中央组织部审批
- 厅局级干部:由省级党委组织部审批
- 县处级干部:由市级党委组织部审批
- 乡科级干部: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审批
- 其他干部: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
3.3 审批时限
- 常规审批:15个工作日内完成
- 加急审批:7个工作日内完成(需提供加急理由)
- 特殊情况:不超过30个工作日
四、注意事项及违规处理
4.1 出国前后管理要求
- 出国前必须完成工作交接,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
- 出国期间保持通讯畅通,定期向组织报告情况
- 回国后7日内办理证件交存手续
- 回国后10日内提交出国情况报告
4.2 禁止性规定
- 禁止前往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
- 禁止参加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
- 禁止在境外发表不当言论
- 禁止私自变更出国行程和目的
4.3 违规后果
- 未按规定审批出国的,给予诫勉谈话
- 超期未归或擅自变更行程的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
- 多次违规的,可能影响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
- 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责任